万文英:邪恶政权垮台之日,就是你伏法之时
(参与2018年9月21日讯)信访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以往行政部门为了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且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往往采取“将行政请求信访化”的手法搪塞当事人。想不到,如今上海市检察部门也玩起了“刑事控告信访化”的花活,将刑事犯罪的控告和报案统统当作消声于无形的“信访”,这样既可以搪塞控告人(受害人),也可以堂而皇之地摆脱掉其应负的法律责任。信访,信访,多少惊人的犯罪假汝名以消声!信访,信访,多少作奸犯科之徒假汝名以逃遁!
2018年6月27日,作为权利受损人的我仅仅因为在上海市公安局门口的一声喊冤,在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就遭到负责维稳的033702号畜生警察的残暴殴打,致使我左侧四根肋骨骨折!
我被打伤后,先后到上海市华山医院、沪东医院和华东医院检查治疗,显示左侧肋骨骨折4根、3根、4根。作为上海市最大、最权威医院的上海市华东医院CT报告显示:“左侧第3-6肋骨骨折,伴骨痂形成”。根据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肋骨骨折两处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犯罪(轻伤),骨折六根即构成重伤。我被033702号恶警打断四根肋骨,毫无疑问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犯罪程度已经接近重伤。该犯罪行为发生于033702号警察履行职务期间,所以也可以说是职务犯罪。
犯罪发生后,在我卧床治病期间,我曾无数次拨打110、12309报警,在警方、检方搪塞推诿、置之不理的情况下,我不得不委托他人先后三轮几十次向从上到下的公安系统、从上到下的检察机关以至上海市监察委等部门发出了附具全套犯罪证据的刑事控告状,其中包含肋骨骨折四根的关键证据。几十份刑事控告状发出后,绝大部分泥牛入海,杳无声息。迄今为止,只收到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二检分院和静安区检察院三家单位几乎一模一样的回复:你致我院的信访材料已经收悉。我们已经将你的信访材料转给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如果想咨询或者办理相关事宜,请与经办单位的信访部门联系。
您没有看错,上海市检察院和二检分院对附具犯罪证据的完整刑事控告状的做法就是:将刑事控告状统统定性为“信访材料”,左一个“信访材料”,右一个“信访部门”,然后再层层下转,最终将刑事控告状转到该犯罪分子033702号警察手中也毫不出奇!在中国,将刑事犯罪问题信访化的滑稽闹剧毕竟已经上演了几十年。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公、检、法任何部门一经发现犯罪,就须立即受理并采取紧急措施,然后按照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由本单位继续侦查或者转交其他有权管辖部门立案侦查。总而言之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发现刑事犯罪必须毫不迟疑地受理,必须立即立案侦查,并设法抓获犯罪人。我被畜生警察033702号打断四根肋骨,其已构成故意伤害犯罪。迄今我已经无数次拨打110、通过快递完整的全套刑事控告状的方式控告了三轮三个月。为什么至今除了收到两封将犯罪信访化的答复之外,其余控告全部泥牛入海,音讯全无?犯罪分子033702号警察至今逍遥法外,仍在继续残民以逞。
你们这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公检法要员,你们难道是睁眼瞎,没有看到我铁证如山、白纸黑字的刑事控告状吗?你们难道是尸位素餐的废物,不知道打断他人四根肋骨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吗(况且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你们的良心难道被狗吃了,对于明晃晃的、秃头虱子明摆着的刑事犯罪,你们装聋作哑、置之不理?你们以为我不知道,033702是你们的同类,你们不愿意兔死狐悲,你们宁愿官官相护!033702也许有通天的背景,有一个巨大的保护伞在罩着这个披着警皮无恶不作的犯罪分子!你们这是在故意放纵犯罪!你们这是在包庇犯罪!
这是什么黑暗的世道?这是一个法律被强奸、正义被镇压、黑恶奸佞喝人血吃人肉并肆无忌惮狂笑的黑暗末世。我绝不相信这样黑暗得伸手不见五指的吃人世道能够千秋万代下去!将来你的靠山垮掉,不管是犯罪分子本人,还是保护伞,你们都要付出连本带利的代价!
033702号畜生警察你听着:你可以逃得了一时,但你逃不了一世!邪恶政权不可能罩你一辈子,邪恶政权垮台之日,就是你伏法之时!
万文英 2018年9月19日愤书于病榻之上
2018年6月27日,作为权利受损人的我仅仅因为在上海市公安局门口的一声喊冤,在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就遭到负责维稳的033702号畜生警察的残暴殴打,致使我左侧四根肋骨骨折!
我被打伤后,先后到上海市华山医院、沪东医院和华东医院检查治疗,显示左侧肋骨骨折4根、3根、4根。作为上海市最大、最权威医院的上海市华东医院CT报告显示:“左侧第3-6肋骨骨折,伴骨痂形成”。根据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肋骨骨折两处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犯罪(轻伤),骨折六根即构成重伤。我被033702号恶警打断四根肋骨,毫无疑问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犯罪程度已经接近重伤。该犯罪行为发生于033702号警察履行职务期间,所以也可以说是职务犯罪。
犯罪发生后,在我卧床治病期间,我曾无数次拨打110、12309报警,在警方、检方搪塞推诿、置之不理的情况下,我不得不委托他人先后三轮几十次向从上到下的公安系统、从上到下的检察机关以至上海市监察委等部门发出了附具全套犯罪证据的刑事控告状,其中包含肋骨骨折四根的关键证据。几十份刑事控告状发出后,绝大部分泥牛入海,杳无声息。迄今为止,只收到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二检分院和静安区检察院三家单位几乎一模一样的回复:你致我院的信访材料已经收悉。我们已经将你的信访材料转给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如果想咨询或者办理相关事宜,请与经办单位的信访部门联系。
您没有看错,上海市检察院和二检分院对附具犯罪证据的完整刑事控告状的做法就是:将刑事控告状统统定性为“信访材料”,左一个“信访材料”,右一个“信访部门”,然后再层层下转,最终将刑事控告状转到该犯罪分子033702号警察手中也毫不出奇!在中国,将刑事犯罪问题信访化的滑稽闹剧毕竟已经上演了几十年。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公、检、法任何部门一经发现犯罪,就须立即受理并采取紧急措施,然后按照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由本单位继续侦查或者转交其他有权管辖部门立案侦查。总而言之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发现刑事犯罪必须毫不迟疑地受理,必须立即立案侦查,并设法抓获犯罪人。我被畜生警察033702号打断四根肋骨,其已构成故意伤害犯罪。迄今我已经无数次拨打110、通过快递完整的全套刑事控告状的方式控告了三轮三个月。为什么至今除了收到两封将犯罪信访化的答复之外,其余控告全部泥牛入海,音讯全无?犯罪分子033702号警察至今逍遥法外,仍在继续残民以逞。
你们这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公检法要员,你们难道是睁眼瞎,没有看到我铁证如山、白纸黑字的刑事控告状吗?你们难道是尸位素餐的废物,不知道打断他人四根肋骨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吗(况且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你们的良心难道被狗吃了,对于明晃晃的、秃头虱子明摆着的刑事犯罪,你们装聋作哑、置之不理?你们以为我不知道,033702是你们的同类,你们不愿意兔死狐悲,你们宁愿官官相护!033702也许有通天的背景,有一个巨大的保护伞在罩着这个披着警皮无恶不作的犯罪分子!你们这是在故意放纵犯罪!你们这是在包庇犯罪!
这是什么黑暗的世道?这是一个法律被强奸、正义被镇压、黑恶奸佞喝人血吃人肉并肆无忌惮狂笑的黑暗末世。我绝不相信这样黑暗得伸手不见五指的吃人世道能够千秋万代下去!将来你的靠山垮掉,不管是犯罪分子本人,还是保护伞,你们都要付出连本带利的代价!
033702号畜生警察你听着:你可以逃得了一时,但你逃不了一世!邪恶政权不可能罩你一辈子,邪恶政权垮台之日,就是你伏法之时!
万文英 2018年9月19日愤书于病榻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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