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律界脊梁——沉痛悼念李苏滨律师
(参与网2017年12月16日 讯)李苏滨,转业军人,中共党员,出生于1955年。
1991年,他36岁时,开始从业律师职业。
1995年8月,他40岁时,被洛阳市老城区检察院以“私自收费、涉嫌贪污”将其批捕关押。随即移送西工区检察院办理。
2001年这一年,他46岁。身为律师的他,发现司法局在每年律师年检时,律师要向司法局交1500-2000元的注册费。按全国几十万律师人数计算,这是个天文数字。于是他天真地“拿起法律的武器”,向自己职业的主管机关河南洛阳司法局开战了,他状告司法局违法收取律师年审注册费。
2002年3月,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对该按公开审理。一月后的4月28日 ,在一个洛阳全市数百人的律师大会上,洛阳市司法局与市律协一起,宣布对他的律师执业证2002年暂缓注册。理由是旧事重提到1995年李苏滨“私自接案”、“私自收费”。接着,市律师惩戒委员会有关人员找李苏滨谈话,调查他1995年“私自接案”、“私自收费”的问题。在律所主任的劝阻下,他撤诉了。可是,他的律师执业证当年最终没能注册。因为司法局不要他的注册费了。可是,几乎在同时,一名叫李午汜的洛阳律师接力上阵。李苏滨撤诉之后,李午汜随即向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提起了同样的行政诉讼。同年12月,法院判决李午汜胜诉。
在互联网并不如今天一样发达的2002年,洛阳“二李”,名动天下。
2002年,他(李苏滨)的另外一项收获是,他1995年的“私自收费”、涉嫌贪污一案申请国家赔偿成功。当然,他又跌进了另外一个陷阱,2002年度河南省司法厅“暂缓”注册他的律师执业证。
2003年,48岁的他,将河南省司法厅告上法庭。2003年他胜诉了,郑州金水区法院判决确认:河南省司法厅未给原告办理2002年度的律师职业证注册手续违法。
2004年,他49岁。这一年,他向河南省司法厅申请行政赔偿。在法定期限内未得到答复后,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司法厅未给他注册的一年的律师收入损失。然而一审败诉。在法定的上诉期内,他也曾想过以屈服来换取注册通过、保住饭碗。然而在发现对方的盛气凌人根本无意妥协后,他铤而走险提起上诉。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他胜诉、赔偿他工资损失1万4千余元。然而,赢了官司的他,输了饭碗。司法厅就是不给他放行注册律师执业证。年近50岁的他,借助于志同道合的同行,栖身于京城某律所,以律所的行政主管人员、非律师身份做些公益类案件,奔波于各地。
2007年,已经没有律师身份的他,52岁。可是,他还是没有学会和法院搞好关系。在北京太平家园系列案件将近20场官司中,曾数次以法官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涉嫌与原告官商勾结为由,当庭要求北京昌平法院法官回避。还举报昌平法院对复印案卷的收费乱收费。最后招致法院给律协投诉他栖身的某律所,司法行政机关给予他栖身的律所停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北京是交管局实行多年的小排量汽车不许上长安街的规定,于2013年遭到了他的狙击。他开了一辆不知道从哪找来的小排量车开上了长安街,结果当然遭到交警拦截。警察给他开罚单后,他就拿着这个证据直接将北京市交管局告上法庭。后却随着交管局自动宣布解除小排量限制。让本应该再次扬名的他,当了一回无名英雄。这一年,英雄垂暮,他已58岁。
此后的几年里,他借助于互联网,一直关注社会热点法治事件、呐喊、抨击…
认识他的时候大约快五十岁的人了,应该是沉稳、老练的律师了。但让我十分吃惊的,他还保持着二十岁年轻人的冲劲,至今我仍不明白为什么,但这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合作,甚至我好像和他有点臭味相投。
李苏滨和亿通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现阶段的律师界应该算是响当当的品牌,不信你可以搜索试一下,被屏蔽的概率有多大我不太清楚。
合作一段时间以后,他曾经给我一张光盘,是中央台阿丘主持的社会经纬节目,共三期。可能是连播三个周末的节目吧,反正我是拿到光盘一口气看完的。节目主要情节是:
河南律师李苏滨发现,司法局在每年律师资格审查时,每个律师要交1500-2500元的注册费,依各省情况不同缴费数额不同,但基本范围是这个,没有免交的,按全国几十万律师算,这个可能是个天文数字。而律师作为合法经营者,已经向国家工商部门缴税了,再收这个注册费于法无据。于是可爱的李苏滨律师就向他的上级主管部门—河南司法局开战了。要知道,敢和自己的主管部门,尤其是主管法律的部门叫板,是要有多大的勇气的,弄不好这一辈子的前途就葬送了,可能会被永远逐出律师界。
据说听到李苏滨起诉河南司法局的消息,全国向他发来支持信的有几千名律师,要知道律师自己打官司也需要请律师的,我想是不是和医生不能治自己的病是一个道理,总之,结论是他在全国没请到律师愿意为他出庭。最后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看到这个消息主动找他联系,承诺代理他出庭,而这个人却根本不是律师,并且他们是在开庭前才在法庭外面见的第一面。这就是当代的中国人,中国的酱缸文化太好了。每个人都想保自己,但最终每个人都没有保护好自己。用俺们那疙瘩的土话形容:“别人咬倒他来吃肉”,可能算是比较贴切吧。
阿丘做这种节目得心应手,低沉的声音配合内容极佳。
李苏滨最后打赢了官司,为全国几十万律师挽回了每年2000元损失,代价仅仅是从此自己再也没有律师注册证了。
李苏滨发现北京是交管局实行多年的小排量汽车不许上长安街的规定不合法,于是开了一辆不知道从哪找来的小排量车,忽忽悠悠地就开上了长安街,结果当然遭到拦截。要不说律师就是和别人不一样,警察给他开罚单的时候,用的是选择题答案,但没有开“小排量上长安街”的这项选择,于是警察选了一个答案:“其它”。律师此刻发挥法律威力,不同意这种选法,要求他在上面自添了一项:“驾驶小排量上长安街”。随后就凭着这个证据直接将北京市交管局告上法庭,事先他层告诉我们,后来我在报纸上也看到了这条消息。惟一可惜的是,这么好的题材,却随着交管局自动宣布解除小排量限制变得黯然失色,否则真会成为一个社会亮点。不知道是交管局早有打算,只不过借李律师的坡下个驴,还是怕他了,总之一场热闹没看成。我想可能是前者。
都说学法律的大学生不好找工作,全国每年毕业生出一个李苏滨,三十多年高考积攒下来也有三十多个李苏滨了。等积攒到六十个甚至一百个的时候,我想中国法律一定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
可惜的是,李苏滨律师没有等到司法行政系统清除周永康、吴爱英的余毒给他恢复执业资格。当年反对司法行政机关收取律师管理费的抗争是绝大多数律师的共同意志,也获得了成功,同行们受益但李苏滨律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许多年轻律师听我们回顾当年既向税务局交税又向司法厅(局)交收入的10%管理费的故事都感到不可思议。但那日子,有点怪异却是真实的。
如果是今天,谁打一场行政诉讼告司法行政机关,以张军部长、熊副部长等各位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一定是会正常对待的。
历史总是往前走,我希望同仁们相互尊重,珍惜时光,保重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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