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其磊律师:武汉中院如此通知辩护人开庭时间,真的无语了

(参与网2017年12月25日讯)蔺其磊律师:2017年12月25日12:50分,我从洛阳市看守所会见完一“寻衅滋事罪”的当事人走出看守所,就打开手机,收到了这个189号段的手机短信,号称是武汉市中级法院的工作人员的短信通知:12月29日上午秦永敏先生案件开庭。

开庭?我第一想到不可能的吧,武汉中院的该案书记员原先说26日召开庭前会议的啊,根本没提开庭时间的事情呀。

随后想到29日开庭30日就是三天假期啊,那么多本卷宗就是在简单做做样子也要两天吧,起码法院要考虑有两天的余地吧,因为上一次庭前会议也谈到能开几天的问题了,法院明知一天开不完庭,却开一天庭后第二天就是假期了,这不是折腾律师多跑路嘛,(原谅我如此揣摩这个法院如此做法吧)。

因下午还要去看守所驻所检察室反映情况,就停止了想象。因为今天近九点时,还接到广东一法院不厌其烦的征求18年1月16,17,18三天是否有安排,准备开庭的电话,得知我有时间,还特意嘱咐我:如果有法院要这几天开庭就说我们已经通知开庭了。都是中国法院,这武汉中院怎么这样通知辩护人呢(广东的那个法院还是基层法院呢),想想这个短信自称是武汉中院工作人员,一没说是谁,二以前也没有武汉中院的人员用电话联系过我,都是固定电话联系我的,三如果真是武汉中院的,应该用固定电话再联系吧,难道是谁假冒武汉中院通知的吗?(原谅我吧我这样想不算过分吧)

下午4:50分忙完了看到秦永敏先生的另一个辩护人刘正清律师在网上发了“开庭通知书”,原来武汉中院的人亲自到广州给他送的,我真纳闷了,这也借公事出差太明显那个了吧,我真的想不通……

想不通啊……

忽然看到一个老律师说:外国的节日,中国良知公民的灾难期啊。

想想也是,明天是谢阳律师、天津屠夫吴淦的宣判日,29日就有开庭审判秦永敏先生,我不知道秦永敏先生的案件到法院很久了,为什么非的要以这样的方式通知辩护人开庭时间呢?

无语!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常青路156号

2#地铁线,长港路D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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