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安秀:其实,他们也找我来了



(参与网2017年12月21日讯)12月16日,“他们来了”刷爆手机,每有良知的人都在为华涌呼吁、呐喊。其实,这天他们也找我来了。

12月16日上午11.00,我男朋友、绿叶行动倡议人薛仁义听见有人敲门。开门后见是住地国保某大队长和几个陌生人,该大队长说:几位大渡口区的警官找赵老师了解点清况。薛仁义热情地请他们进屋,又是敬烟,又是请坐,又要上茶,像二鬼子见到太君一样,把我气得不得了。

应要求大渡口贺警官出示了警官证,由于他们坚持带我回大渡口调查,我和薛仁义坚持要求他们出示并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他们出证并送达传唤证后,我被带离垫江县松林小区薛仁义住所。

当日下午15.00我被带到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支队审讯室并坐上审讯椅。面对他们的审讯,一开始我就说我行使沉默权,可由于自己愚笨、缺乏应对经验,他们六七个人绕来绕去,我竟忘了沉默权这回事,不知不觉就作起了笔录。笔录于20.00结束,也许是笔录不合他们的意,他们不仅没有让我离开审讯椅,反而给我戴上了脚铐,直至次日(17日)上午10.40才给我打开脚铐,期间只上了四次厕所。

这个季节,重庆的深夜是很冷的。由于没吃晚饭,坐在审讯椅上的我真是饥寒交迫。我请求把我随身的双肩包背上,给背部增加点温度,他们都没答应。

17日上午10.00,他们又来审讯室了,其中一个冲着吼:外国这也好那也好,你到外国去嘛。另一个的语言更是差点把我吓死:你赵安秀敲诈政府,每月政府给你钱,其他人都没有。

17日上午10.50,我被放出审讯室回家。

对自己在审讯室的遭遇我有几点不解,请懂法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一、我在审讯室,警方是否可以以没有开水为由,不给我泡方便面,致使16日我没吃晚饭?

二、在我没有暴力、自残的的意图、预兆、行为的情况下,特别是审讯结束后上脚铐近14个小时,这是否属非法体罚、甚至属于酷刑?

三、在我提出寒冷时,警方是否应给增加衣物或其它御寒物品?

我建了7年的、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民乐村二组的600平米房屋于2011被拆了,只同意还我60平方的还建房。为此,我走上上访之路。上访的艰辛、悲惨让我意识到,没有社会文明进步作保障,个人的正当诉求是无法解决的。认识薛仁义后,我逐渐感觉,绿叶行动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极佳途径和方式,我自觉地成了一名绿叶行动的自愿者:我在网上的名字加了🍀 ,在方便的时间和空间或佩戴一两枚、或佩戴两三枚树叶。

实话说,我以前还认为访民低人三分,可现在我明白了:争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争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我们访民不就是因自由和权利受到侵犯而奋起抗争的人吗?我们的上访、抗争,客观上不是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吗?我们凭什么比人矮三分?

朋友,请你想想:别说《世界人权宣言》、《宪法》规定的权利,就是绿叶行动倡导的公平的医保社保;安全食品;无毒无害的空气和清洁卫生的水,这三项人生存最起码的保障你们有吗?十三亿人有几个的自由和权利没受到伤害?有几个不是潜在的访民?

感谢说我敲诈政府的那位警官,同时也要告诉大渡口区政府和八桥镇政府的老爷们:你们用来堵我嘴捆我腿的三瓜两枣我不要了,我怕被陷害、落上敲诈勒索的罪名。我不去新华门,我怕像黄伦、谭敏、刘高胜、肖成林、何朝政、邹荗淑、唐云淑等七个兄弟姐妹那样至今还被关在大牢。我一边乞讨,一边上访、一边宣传绿叶行动。

我和我最亲的人,愿以生命和热血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争取作人最起码的尊严。

赵安秀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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