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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玮平:隋余而安

(参与网2018年1月31日讯)最近国内很多事。北京余(yu)文(wen)生(sheng)律师被注销律师执照,接着被北京石景山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刑拘,最近的消息,已被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以煽(shan)动颠(dian)覆国家政权指定居所监所居住。广东隋(sui)牧(mu)青(qing)律师突接告知,广东省司法厅拟吊销其律师执照。“罪状”有二,其一是2014年4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扰乱法庭秩序,另有称其私带手机进看守所给当事人拍照。 余律本是商业律师,因在一张支持香港(gang)占(zhan)中的相片中出镜,被无妄关了近100天,死囚牢里受尽折磨。酷刑之下,也曾录像认罪。重获自由后这几年,代理和辩护了很多人权案件。人生无常,福祸相依。世人都将接受审判的,或迟或早。惟一担心的,是他的身体。 隋律“罪状”中海淀法院的庭审,是丁(ding)家(jia)喜(xi)、李(li)蔚(wei)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隋律和张科科律师是丁家喜律师的辩护人,蒋援民律师和我是李蔚的辩护人。丁、李二人,被指在北京地铁口发放传单,又“组织策划”在西单图书广场演讲,扰乱秩序。而传单和演讲的内容,是要求官员公开财产和主张非京籍学生在京参加高考的权利。 案子开了两天,三名辩护人被训诫,隋律一人就被训诫了三次,另罚款1000元。笔录近300页,光看笔录签字就用了一天时间。隋律和蒋律又在第二天下午退庭抗议去检察院控告合议庭。四名辩护人所在律协司法局都派员旁听。这样的庭审,也就2014年还赶上个尾巴,可能发生,现在应该妥妥的指定法律援助了吧。 隋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他的校友们为他发声鸣不平。其中第一条就是要求公开庭审录像。我觉得这正是“以儆效尤”的绝好方法。让公众知道,为什么有人主张教育平权,为什么有人“不听法庭指挥”拼命抗争。他们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都是傻子吗?2月3号马上要开听证会了,相信广东省司法厅一定不会错过这个用庭审录像教育公众的机会。 我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你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这两个案子,一南一北,加上去年云南王理乾、王龙得,山东祝圣武等被吊销执照,浙江吴有水被终止会员资格九个月,尤其是后两者主要是以他们的公开言论作为处罚的原因,同为律师,让人很忧心律师的执业环境,以及律师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的言论自由。看起来,似乎又一个吊照潮正在袭来。

王清营太太曾洁珊:老隋不合作罪名,公斩示众!?

(参与网2018年1月31日讯)老隋,隋牧青律师,8*9年代政法大学生曾名隋显斌,曾经我先生王清营的辩护律师,这我支持他继续拥有专业律师从业资格,支持隋律师他合法维权! 听闻隋律师要被吊销律师执照,心里即是气愤又是难过。我气愤是有司又一而再再而三地毫无顾忌作恶,上演残酷的逼害三部曲,从名声上败坏,从肉体上消灭,从经济上围堵,最后彻底解决了一个人;我难过和惋惜是同样作为专业资格人士,吊销专业从业资格证,意味着从此要告别自己一直努力目标事业,告别心中引以为傲的职业生涯。对于金融,律师,医生并列被誉为在社会上引起三大职业中专业含量高,收入高,美誉高的,但是同时也是风险高的职业,牵涉到群众的资金,声誉,健康安全,基于客户当事人最大化利益,被吊销意味着终身禁入,无法继续从业自己毕生事业,无法为自己的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无法获得赖以生存的薪水收入,简单说就是废掉武功。这让我想起曾经那个最黑暗的文革年代,曾经的8*9一代被定性为出身不好的黑五类,因为不与公检法勾兑,不与暗黑国度合作而被批斗,老隋他犯的是“不合作”罪名,需要公斩示众!这样历史倒流发展真的不太好吧!? 2014年5月,因为我家先生王清营“广州三君子”煽颠案件认识隋牧青律师,先生被捕时在派出所最后见面时叮嘱要找隋牧青律师那一刻,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先生突然被逮捕那天彷徨不安的黑夜里拨通这个陌生号码,一把爽直无畏的声音传来,我们都是和郭飞雄认识,也认识王清营,你明天过来我家谈吧,心里担心这样的政治案件没有人敢接终于放下心头大石了。之前隋律师代理郭飞雄,丁家喜案件在行内已是人权律师先锋,又因为认同铮铮铁汉郭飞雄先生学识渊博,智勇并谋,决心追随,同期我家先生得到郭飞雄支持操办华南片区的“椰树林读书会”,两人同为创始会友,靠着这份同道义气的他不顾政治风险,把习时代南中国首例“煽颠案”接下来了,又开始代理新一例备受关注的人权案件。 我作为政治犯家属,从正式授权隋牧青律师开始到结束,一直认为隋牧青在我家先生王清营案件中,基于当事人利益,合法合规,尽忠职守,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希望曾经委托过隋牧青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朋友,和我们一起站出来为隋律师正名! 我认识隋律师从2014年开始到现在已经快4年了,大概也有一千多天,下面和大家说说我所认识的隋律师吧! 一直以来,国宝和我说了很多关于他的坏话,联合我的工作单位中国农

王清营:动动手,阻止这种动辄吊牌的趋势

(参与网2018年1月31日讯)谢谢大家关心,我回来了,市局区局共来了十几个人。谈话主要是因为征集隋m牧1青签名的事。威胁我说,赶快停止签名,3号不要去司法厅围观。此事已经引起中央重视,否则我只有在监狱里过年了。我说,我不会停止征集,我也停止不了。这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该负的责任我不会逃避。 回来路上我想,公民朋友坐牢有律师冲在最前面为我们呼吁。他们比我们自己的父母兄弟还更关心,起到的作用也更大。现在为我们辩护的律师遇难,难道我们竟签个名都不敢吗?竟坐视不见吗?竟以这个那个理由回避吗?看看以后还有谁为你辩护! 希望大家放弃成见,阻止这种动辄吊牌的趋势。 2018.1.31于广州

佐罗大战苍蝇军团

(参与网2018年1月31日讯)话说党中央发出号召:“老虎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佐罗帮助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农村村民维权的战役,也进入了第三个年头…… 面对从村到镇,再到区里,可能存在的大大小小的苍蝇(有无小老虎尚未定论),双方多次交锋,互有胜负,战局胶着。 虽然白沙镇和江津区其它乡镇都有群众举报各地苍蝇猖獗,但已收集到有足够证据的案件集中在白沙镇的芳阴村和宝珠村,分别是: 一,       芳阴村2012年开始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下拨资金和重庆市配套下拨资金被挪用或侵占(贪污?),经村民在佐罗指导下取得两次行政诉讼和两次行政复议胜利的情况下,白沙镇政府仍拒绝公布正确财务资料,已公布的资料数据与《江津日报》公布报道的数据不符。在村民们于2017年8月1日约见过一次本村选区镇人大代表后,镇政府大肆威胁广大村民,致使维权行动停滞。 二,       宝珠村前村党委书记邹勋全(已死亡)与现任村党委书记刘友红(也是宝珠村的镇人大代表)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在镇、区多名领导干部的保护下,强租本村土地违法开办砂石场,疯狂采挖长江砂石,破坏生态环境。村民在佐罗帮助,多次逐级举报到纪委、监察及其它职能部门,均未有回复,起诉到法院,法院也违法不立案不裁定。村民依法发起罢免刘友红的镇人大代表资格,却遭到区、镇两级公安机关的疯狂报复。每个签名罢免案的村民都被作笔录。胡祖伦被扣赖以生计的小面包车。李官兰被非法行政拘留10天。村民们面对无缝不入的苍蝇军团,正在艰苦战斗。 三,       就在今天,佐罗再次来到江津白沙镇,芳阴村袁锡仁老人前来求助。袁老今年已70多了,但精神很好,芳阴村饮水工程维权他是很积极的。他以前在长江里从事两岸摆渡,几十次总共救过上百落水人的姓命,但从未获相称的见义勇为表彰和奖励。反倒是因为耿直的性格,遭到水运主管干部的殴打,也被取消的水运摆渡的资格,十万元打造的船只报废。目前只得种菜为生。 但白沙镇政府多次威胁袁锡仁的女儿女婿,今天还发展到指使他女儿女婿指控佐罗诈骗袁锡仁5000元钱的地步。面对他女儿女婿带着警察来的局面,佐罗严斥这对小辈人的卑劣行径,指出白沙镇公安分局政委张文富(出警警官)的违法程序。到了白沙镇公安分局之后,佐罗拒绝回答问话,并用手机播放了公安部在央视报道的《公安人员执法规范》给现场警察看,张文富灰溜溜地跑了

无锡维权人士冯小妹被“寻衅滋事”后又被精神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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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2018年1月31日讯)近日我和哥哥随我外婆去滨湖雪浪派出所询问我母亲冯小妹的情况,派出所所长戴宏说:“精神报告还没有下来。”我哥问:“那你们派出所对这个鉴定时间没有约束的时间的吗?一年两年就这么拖下去?”戴宏直接说:“我也不太清楚,这个也是请鉴定部门鉴定的。” 随后我哥哥又问:“之前有雪浪民警带着我们石塘村村书记浦云岳去无锡第二看守所看我母亲去谈拆迁的事情,据我所知你既然说我母亲犯的是刑事案件,看守所只有2种人可以进去,一种是公安机关还有一种就是律师可以进去看,为什么他可以进去跟我妈谈拆迁?而且他明显是跟这个案件无关的人员,他现在很明显的就是拿这个在胁迫我们拆迁,而且为啥是雪浪派出所民警带的去而不是区里面的民警带的去?”戴宏说:“你这个事情跟我说,我也不清楚,我们公安机关也是党委政府领导的,既然是怎么决定的也不是我决定的,你懂我的意思吧?”我说:“我能理解的就是我妈的事情不是刑事案件,你们就是拿这个事情胁迫我们拆迁,村书记就是说了你爸签了字,你妈就能出来,你说这个是不是胁迫我们签字?而且这个事情肯定是要来问你的,为什么是你雪浪派出所民警带去的而不是他们2个直接去的,你觉得这个事情合法吗?我该向哪里反映?”戴宏回答说:“看守所的事情不归我管,既然有这个事也肯定是上级领导要求的。”我哥问“那这个报告什么时候出来呢?”戴宏直接回答“不知道,你要去公安机关反映随便你反映。” 请大家关注我的母亲冯小妹被构陷“寻衅滋事”后,被精神鉴定,这种利用强权侵犯人权:超期羁押。    家属:18036006636/18006182232    浦云岳:13906188135    戴宏:15050698228    宋晓:13806187838    华建平:13906182555                       2018.1.31

惠州区伯李建新案于2月1日开庭审理

(参与网2018年1月31日讯)因“敲诈勒索罪”和“非法占用耕地罪”两罪被当局起诉的惠州维权人士李建新案,将于2018年2月1日在广东惠州市惠东县法院开庭。李建新委托的两位辩护人文东海、蔺其磊律师将出庭为李建新作无罪辩护。1月31日上午,广州有十多位网友欲前往惠东县法院旁听李建新案而受到国保阻挠;惠州本地的多位活动人士也相继受到国保公安警告不得在开庭当天前往惠东县法院旁听李建新案。李建新家属原来向法院申请的旁听人员名单,大部分被法院否决,而只留下5名亲属的旁听资格。李建新的家属对法院违法阻挠公民庭审旁听权的行为感到气愤,有网友对此认为:本该只忠实于法律的人民法院,却居然带头破坏法律实施,由这样的法院来审判李建新案,其本身就是对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挑战。 被称为“惠州区伯”的李建新因长期网上实名发帖举报惠州当地贪官而广受媒体关注。他举报惠州市副市长黄锦辉后,于2013年7月8日遭人报复性砍伤并被泼硫酸,致使李建新留下终身残疾。有群众认为,李建新遭到刑拘和起诉,是因为他长期举报惠州贪官而受到的构陷报复。2016年2月22日,李建新遭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刑拘和检察院起诉。该案经过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后,于2016年11月24日起诉于惠州市惠阳区法院,该法院于2017年1月19日发出通知书,告知经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该案由惠东县法院管辖。随后该案件转由惠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维吾尔人权项目就被拘押学者穆罕默德.萨利.哈吉之死强烈谴责中国政府

维吾尔人权项目就被拘押学者穆罕默德.萨利.哈吉之死强烈谴责中国政府 国际社会应该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死者亲人及其他被拘押维吾尔人 (参与网2018年1月30日讯)维吾尔人权项目由亲人确认,82岁高龄的著名《古兰经》学者,维吾尔宗教领袖穆罕默德·萨利·阿吉(Muhammad Salih Hajim)在拘押中去世。 2018年1月25日,维吾尔人权项目对学者在乌鲁木齐被拘押曾表达关切;学者死亡具体原因目前不清楚,但学者约在40天前和其女儿及其他亲人一起被拘押;维吾尔人权项目要求中国政府告诉世人学者被拘押条件,并释放其无罪亲人。 “作为公认的学者、宗教领袖,默罕默德·萨利·阿吉的死,对维吾尔人社区是一个极大的打击;非法拘押一个高龄老人突显中国政府所谓‘再教育’政治运动的残酷;甚至一个属于政府控制宗教体制人士也不能幸免于难,”维吾尔人权项目主任吾买尔.卡纳特指出。 默罕默德·萨里·阿吉是1936年在东突厥斯坦阿图什出生的,也是政府批准的《古兰经》维吾尔语翻译第一人。 没有人知道默罕默德·萨利·阿吉是被拘押于一般监狱,还是被拘押于关押着成千上万维吾尔人的,据被释放人员描述条件极差的再教育集中营;不顾年龄大小,维吾尔社区名人志士及大量其他普通维吾尔人被拘押。 国际社会应该要求中国政府透露默罕默德·萨利·阿吉死亡真实原因,并要求中国政府释放成千上万被拘押于‘再教育’集中营无辜维吾尔人。 *       *         *        *         * 维吾尔人权项目是一个研究、报导、倡导机构。该机构致力于提升居住在东突厥斯坦的维吾尔人民和其他族群的人权和民主。

关注隋牧青律师吊牌事件联署名单(1-1000人)

(参与网2018年1月30日讯)关于隋牧青律师将被吊销执业证书的紧急呼吁书 我们非常震惊地看到广东司法行政机关拟对隋牧青律师进行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处罚通知,我们对这一事件表示关注。 鉴于隋牧青律师近几年来在公益案件上的巨大付出与杰出表现,凭着对其个人的了解,我们对这一处罚是否会溢出法律边界深表忧虑和关切。 我们尊重任何遵循法律规定与法律程序的处罚,并就此事件紧急呼吁如下: 一、请全部呈现事实真相,将庭审录像公之于众,否则无以服众,也无以警戒广大执业律师。 二、情节是否严重,从告知书中无从判定,极易主观臆断,须结合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言行综合认定。 三、我们认为,罚款一千元并非情节严重的确实证据。并且,如果律师与法官发生争执,当事法官作出的裁断并不易服众,因为人不能做自己当事一方的裁决者,情节严重有法律的严格规定而非当事者的情绪。 四、令人疑虑的是,被处罚行为已过去近四年,无论法理还是情理,本案早过处罚时效,如隋牧青确有违法行为也早应处罚,如今处罚,显系选择性执罚,是否有打击报复之嫌? 五、关于私自携带手机为当事人拍照并传递材料部分,我们认为,征得当事人同意为其拍照及传递相关材料是律师的执业权利,相关法律法规皆有明确规定。看守所禁止律师拍照及传递材料系非法规定,因警方并非规制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定部门,无权制定限制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因此引发的争执,律师并无过错,成都新津县公安局的行政警告处罚错误。 六,更重要的,合并处罚决定不但违背了一事一罚的行政执法原则,也有拼凑证据、急于论罪之嫌。 听证会召开在即,我们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并以法律的名义恳请有关部门慎重考虑我们的意见,不冤枉好人,不要让一个忠实于法律的好律师遭遇不公,也不要让广东的司法形象蒙污并影响国家依法治国的未来。 执笔人:赵国君 1 江平 法学家 2 张千帆 法学家 3 郭于华 社会学家 4 王俊秀 政法大学86法学系 5 郭恒忠 政法大学85法学系 6 宋邵哲 政法大学83法学系 7 王清营 广州公民18928958964 8 谭作人 成都公民 9 张国兵 河源公民 10 周飞 湖北公民 18671205711 11 徐秦 独立人权观察员 13331102551 12 王德邦 公民 13 秦张决 上海公民 17092103633 14

李蔚:关于隋牧青律师所谓扰乱法庭秩序的证言

(参与网2018年1月30日讯)本人李蔚,北京市人,是广东省司法厅认为的隋牧青律师所谓扰乱法庭秩序一事的见证人。2014年4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丁家喜、李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本人作为被告人之一,见证了庭前会议、庭审的全过程。 2018年1月22日,广东省司法厅向隋牧青律师发出《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称拟对其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理由只有两条: 1.2014 年 4 月 8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丁家喜、李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要求官员财产公开、教育平权——李蔚注),隋牧青作为丁家喜的辩护人,未经许可在法庭内多次站立、走动、发言、拒不服从法庭指挥,虽经审判长警告、训诫,仍继续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 2.2017年1 月 13 日,在四川省新津县看守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陈云飞时,隋牧青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携带手机进入律师会见室并对陈云飞拍照,将照片2张和陈云飞传递的8张材料准备带出看守所,被监管值班民警发现并予以制止后,隋牧青拒绝配合。 对为我们辩护的隋牧青律师即将遭广东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一事,本人不得不发声,揭露检察院、法院对涉及我们的“新公民案”审理过程中的主要违法问题: 1.公检法蓄意扩大“首要分子”范围将新公民案拆分审理,并造成质证过程虚化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海淀区检察院把许志永、王功权、丁家喜、李蔚、赵常青、张宝成、袁冬、李刚、侯欣等9名被告人的案件分拆成多个案件起诉。由于前述被告人被起诉罪名、涉嫌犯罪事实、证据完全相同,如此拆分,律师和包括丁家喜、李蔚在内的多名被告人认为无理。由于这些被告人互为他人案件证人,分拆也不便于质证,因此要求并案审理。海淀区法院违法拒绝在其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制裁的是首要分子,海淀区法院管辖的新公民系列案属涉嫌共同犯罪案,全案(在海淀法院的)7个被告人被分拆成多个案件。应当合并审理而肢解分拆,使案件事实的查明增加困难,浪费国家司法资源。检察院和法院的主要用意是肢解成多个案件后,参与要求官员财产公开、教育平权打横幅、散传单的6名被告人(侯欣被判免予刑事处罚),都要成为“首要分子”,蓄意扩大刑法的打击范围,枉法裁判。 2.海淀法院曾秘密讯问六名被告人 新公民系列案是属于法定公开开庭审判的案件,海淀法院

郭利蓉给成都人大机关送达了《质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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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2018年1月30日讯)《人大工作质询书》 成都市成华区人大常委会、 府青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我是府青街道李家沱社区(选区)的选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人民代表应当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受选民监督。 可是,我几经周折,也未能找到我们李家沱社区选区全部成华区人大代表的名单。李家沱社区党支部书记洪科是其中一名区人大代表,他拒绝提供其他人大代表的资料。府青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拒绝告知,而且这里的工作人员连自己的姓名也不敢相告。李家沱社区和府青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找不到张贴公示的代表资料。 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普通公民,我请问:依法由选民直接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的信息资料是否属于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人大代表是否是地下工作者? 此致! 府青街道李家沱社区选区 选民郭利蓉. 电话:13699492747. 2017年12月18日

关注隋牧青律师吊照事件联署名单(1-567人)

关于隋牧青律师将被吊销执业证书的紧急呼吁书 (参与网2018年1月29日讯)我们非常震惊地看到广东司法行政机关拟对隋牧青律师进行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处罚通知,我们对这一事件表示关注。 鉴于隋牧青律师近几年来在公益案件上的巨大付出与杰出表现,凭着对其个人的了解,我们对这一处罚是否会溢出法律边界深表忧虑和关切。 我们尊重任何遵循法律规定与法律程序的处罚,并就此事件紧急呼吁如下: 一、请全部呈现事实真相,将庭审录像公之于众,否则无以服众,也无以警戒广大执业律师。 二、情节是否严重,从告知书中无从判定,极易主观臆断,须结合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言行综合认定。 三、我们认为,罚款一千元并非情节严重的确实证据。并且,如果律师与法官发生争执,当事法官作出的裁断并不易服众,因为人不能做自己当事一方的裁决者,情节严重有法律的严格规定而非当事者的情绪。 四、令人疑虑的是,被处罚行为已过去近四年,无论法理还是情理,本案早过处罚时效,如隋[玫瑰]牧[玫瑰]青[玫瑰]确有违法行为也早应处罚,如今处罚,显系选择性执罚,是否有打击报复之嫌? 五、关于私自携带手机为当事人拍照并传递材料部分,我们认为,征得当事人同意为其拍照及传递相关材料是律师的 执业权利,相关法律法规皆有明确规定。看守所禁止律师拍照及传递材料系非法规定,因警方并非规制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定部门,无权制定限制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因此引发的争执,律师并无过错,成都新津县公安局的行政警告处罚错误。 六,更重要的,合并处罚决定不但违背了一事一罚的行政执法原则,也有拼凑证据、急于论罪之嫌。 听证会召开在即,我们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并以法律的名义恳请有关部门慎重考虑我们的意见,不冤枉好人,不要让一个忠实于法律的好律师遭遇不公,也不要让广东的司法形象蒙污并影响国家依法治国的未来。 执笔人:赵国君 1 江平 法学家 2 张千帆 法学家 3 郭于华 社会学家 4 王俊秀 政法大学86法学系 5 郭恒忠 政法大学85法学系 6 宋邵哲 政法大学83法学系 7 王清营 广州公民18928958964 8 谭作人 成都公民 9 张国兵 河源公民 10 周飞 湖北公民 18671205711 11 徐秦 独立人权观察员 13331102551 12 王德邦 公民 13 秦张决 上海公民 1709

刘晓原律师:余文生律师案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参与网2018年1月29日讯)刘晓原律师:被指涉嫌普通罪名的案件,变更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名的案件后,竟然会跨省异地指定管辖,同时变更强制措施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在2015年7月之前是罕见的。 不论是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还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管辖权在市级(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但在现实中,我见过县级以下(包括县级区)公安机关超越法定职权立案侦办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如苏昌兰煽颠案,一开始竟然由派出所侦办,后来才移交佛山市公安局办理。 北京石景山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口头传唤余律师,不配合起冲突被指“袭警”就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律师会见被看守所以48小时拖延。过了两天再去会见,看守所以案件要指定管辖为由阻止会见。妨害的是石景山公安分局的“公务”,当然,这起妨害公务案也就不能再由该局来管辖,你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我原以为会指定北京市其他区的公安分局管辖,还以为如变更(或增加)涉嫌罪名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如以这个罪名,就阻止了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就会移交北京市公安局管辖。但没有想到,竟然将案件指定给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行使管辖权,同时变更强制措施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涉嫌罪名变化之快,地域范围跨度之大,让我感到惊讶,但惊讶的不是涉嫌罪名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此前,一直阻止律师会见就让我预料到了),而是跨省异地指定管辖,且指定的是县级区公安局侦办。 余律师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他的案件怎么就指定给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公安管辖了呢?谁能看明白? 这起发生在北京石景山区的妨害公务案变为危害国家安全案,又是依据那条法律规定,跨省指定县级区公安立案侦办的呢?

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被以颠覆罪传唤与抄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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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2018年1月29日讯)许艳:1月27日晚上约9点,家里突然停电,我和孩子准备下楼去物业买电,刚走到电梯附近,从侧面楼栋突然出来很多人,把孩子手机拿走,把我手机拿走,给我看了一下传换证,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许艳传换。然后对租的古盛路的办公室进行搜查,办公室搜查后又对八角的住家进行搜查。搜查现场有徐州铜山区警察和石景山国宝队长等人,共约20多人进行搜查。 在从古盛路办公室搜查后准备去八角住家搜查的中间,楼下停车场,徐州铜山区警察给我一个余文生律师的指定监视居住的决定书,余文生律师的罪名也已经从以前的妨害公务罪变更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监视居住。 搜查后把我带到广宁派出所,我被带到派出所询问室,询问后,又让我到一个房间,三面只有约50厘米宽的长椅,我一直坐在那里,困了就躺在椅子上睡一会。第二天上午接着对我询问。我连上厕所都要有人随身跟着。1月28日约下午1点钟,让我从广宁派出所出来,又要去对我八角住家进行第二次搜查,带走了余文生律师的很多信仰案件材料。搜查到约1月28日下午4点。我约4:10到达家里和我的孩子母亲见到面。当时也见到了王宇律师。 1月28日下午约4点,徐州警察临走时对我说,今天下午或许还可能找我。

川籍农民工何远坤河南务工转微信三百条获刑一年六个月,著名异议人士陈卫、于世文夫妇就此案发表严正声明

川籍农民工何远坤河南务工转微信三百条获刑一年六个月,著名异议人士陈卫、于世文夫妇就此案发表严正声明: (参与网2018年1月29日讯)张庭长您好! 我是何远坤的远房亲属陈卫,与您通过一次电话。我曾两次去过台前,元旦前案件移送法院后我和我先生与叶庭长有过面对面的交流,表达了我们愿意委托徐律劝何远坤认罪、律师改无罪辩护为罪轻辩护的意见,以获得对何的从轻处罚。昨晚从徐瑞年律师处得到消息:何远坤被判一年六个月,是她看到的,估计法院下周会向何宣布。我觉得在何已被关押近半年且已认罪的情况下,这样的刑期判得太重了!不知是否还有更改的余地?我个人认为判半年拘役或一年缓刑更为恰当。 理由有三: 1,全国范围内的类似案件,多以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20天以内处理,最长的是释大成案,关押130天后取保。何远坤已是目前所有类似案件中关押时间最长的了,如果再获1年6个月的实刑,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 2,何只是在网上转发信息并未原创,他是一民工,低学历、低文化,根本就没有判断网上信息真伪的能力,而且他也是官方意义上真正的低端人口,未婚、贫穷、长年生活在贫困的山区、家中只有一个88岁高龄久病卧床的老父亲,他在网上转发的信息影响有限,根本不可能造成所谓的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 3,在网上转发敏感贴子的人很多,一般都是被删贴或封号处理,为何何远坤能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转发几百条敏感信息没被删贴或封号,有关部门是否也应承担责任? 徐律说法院告诉她之所以判得重,是因为何转发的信息涉及攻击毛周朱的言论,这就让人大惑不解了!众所周知,在网上攻击毛最厉害的是茅于轼老先生和袁腾飞老师,他们至今都安然无事,而一个没文化的只是转发信息的农民工却有事了,岂不笑话? 按理说何的案子没有理由不公开审理,又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只是“寻衅滋事罪”,但为了不给你们添麻烦,我们也没说什么,如果我们的忍让换来的是这样的结果,就实在让人愤怒! 张庭长,法院现在可是终身追责制,你判的案子要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我们将保留终身追责的权利。

福建二会来自访民的呼声:省信访办车水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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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2018年1月28日讯)连日来福建二会吸引众多维权人士到访福州,省信访办车水马龙,大批公安、特警严阵以待。 福州这座华丽城市的背后,究竟流淌着多少百姓的血泪:有福州鼓楼区国棉小区遭暴力強拆七年多未安置的80多岁的老人林爱琴,有“福州大抓捕案”的家属,有建欧县上访被构陷“重婚罪”的叶祖春和当地抱团取暖的尹双玉等,有屏南县遭暴力征地的维权公民陆祚钰等等各地维权人士。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1月27日)屏南陆祚钰等五人在来访中莫名其妙被福州华大派出所带走,后被当地“维稳”人员接走,软禁在福州百合宾馆。福州维权人士唐兆星、谢小珍、林应强、张华等闻讯赶往宾馆围观解救。 微评:“贪腐无过,良心有罪”的新时代,百姓维权难上加难。 感谢各界关注! ---福州庄磊2018.01.28

紧急关注:福建良心犯纪斯尊因严重便血转入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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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2018年1月28日讯)昨天(1月27日)林洪楠律师收到福建良心犯纪斯尊来信:因严重便血已于1月19日从莆田监狱转到福建省建新医院(监狱医院)外科住院,做胃镜、肠镜检查。两位代理人林洪楠律师和纪中久律师今天(1月28日)分别接到纪斯尊姐姐电话述说:监狱大队长等人1月25日到纪斯尊老家漳州,对家属说:“纪斯尊在监狱中高血压、糖尿病等严重,还有脑梗问题,便血疑有不良病情,已转入医院治疗”。 从现有的消息我们认为纪斯尊在监狱期间病情非常严重。林洪楠律师安排明天(周一)前往医院会见。 敬请各界关注! ---福州庄磊2018.01.28

薛仁义:🍀紧急关注潘斌现状🍀

(参与网2018年1月28日讯)刚刚与生病住院的潘斌的妈妈通了电话,潘母说,24号警察问潘斌的爸爸:“你们家有精神病史没有”?潘母的话让我感到事态严重。 在罗亚铃被刑拘期间,我写过《险些被精神病的罗亚铃》;我也曾到被精神病的邓光英家问过邓光英的父亲,邓光英的父亲非常肯定地说:“邓光英没有精神病,我祖祖辈辈也没人得过精神病”;被以“情节显著轻微,不予起诉”之名释放不久的唐云淑亲口对我说:“我在被拘留期间,被警警送到过精神病医院”。所有这些,让我对警察问潘斌家是否有精神史的目的和动机产生警惕和恐惧。 我认识潘斌近两年了,我虽不是医生,但常识告诉我,潘斌不仅没有丝毫精神病症状,相反潘斌是一个非常平和理性的、有志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青年。 请认识潘斌的朋友说句话:潘斌是精神病吗? 薛仁义2018.1.28

关于隋牧青律师将被吊销执业证书的紧急呼吁书

(参与网2018年1月27日讯) 我们非常震惊地看到广东司法行政机关拟对隋牧青律师进行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处罚通知,我们对这一事件表示关注。 鉴于隋牧青律师近几年来在公益案件上的巨大付出与杰出表现,凭着对其个人的了解,我们对这一处罚是否会溢出法律边界深表忧虑和关切。 我们尊重任何遵循法律规定与法律程序的处罚,并就此事件紧急呼吁如下: 一、请全部呈现事实真相,将庭审录像公之于众,否则无以服众,也无以警戒广大执业律师。 二、情节是否严重,从告知书中无从判定,极易主观臆断,须结合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言行综合认定。 三、我们认为,罚款一千元并非情节严重的确实证据。并且,如果律师与法官发生争执,当事法官作出的裁断并不易服众,因为人不能做自己当事一方的裁决者,情节严重有法律的严格规定而非当事者的情绪。 四、令人疑虑的是,被处罚行为已过去近四年,无论法理还是情理,本案早过处罚时效,如隋牧青确有违法行为也早应处罚,如今处罚,显系选择性执罚,是否有打击报复之嫌? 五、关于私自携带手机为当事人拍照并传递材料部分,我们认为,征得当事人同意为其拍照及传递相关材料是律师的执业权利,相关法律法规皆有明确规定。看守所禁止律师拍照及传递材料系非法规定,因警方并非规制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定部门,无权制定限制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因此引发的争执,律师并无过错,成都新津县公安局的行政警告处罚错误。 六,更重要的,合并处罚决定不但违背了一事一罚的行政执法原则,也有拼凑证据、急于论罪之嫌。 听证会召开在即,我们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并以法律的名义恳请有关部门慎重考虑我们的意见,不冤枉好人,不要让一个忠实于法律的好律师遭遇不公,也不要让广东的司法形象蒙污并影响国家依法治国的未来。 执笔人:赵国君 联署人: 江     平 法学家 张千帆 法学家 郭于华 社会学家 王俊秀 政法大学86法律系 郭恒忠 政法大学85法律系 宋劭哲 政法大学83法律系 王清营,广州公民,18928958964 谭作人,成都公民 张国兵,河源公民 周飞,湖北,18671205711 徐秦,独立人权观察员13331102551 王德邦,公民 秦张决,上海公民17092103633 魏勤  上海公民136614817 东莞 王家伟 13128011458 重庆公民 罗亚铃 

徐秦给抓捕余文生律师的国保队长陆凯的公开信

(参与网2018年1月26日讯) 陆凯先生 , 您好 ! 我是中国独立人权观察员徐秦 ,24 、 25 两天我两次给您打电话,都被您无声拒绝了。但我认为你已经退无可退! 陆凯先生:我是 18 日在网上看到北京人权律师余文生向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共 19 大二中全会各成员(由于中共 2018 年 1 月 18 、 19 日酝酿修宪)递交了《关于修宪的公民建议》公开信。 19 日网上就传出余文生被抓, 20 日被涉嫌妨碍公务罪刑拘,甚是震惊。 我电话采访了余太太得知余文生律师证早就被北京司法局涂改无法执业,近期除了送孩子上学,基本不外出,不存在妨碍公务的可能。 后,我阅读了余文生律师的修宪建议书,非常敬佩余先生的公民意识和践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宪法》赋予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勇气!并对贵公安分局突然以“妨碍公务”罪拘捕余文生律师,感到无法理解和愤怒! 由于,我们都无法从官方得知 19 日余文生到底发生了什么?故, 1 月 21 日 ,我受玫瑰团队委托对外发出呼吁书——呼吁北京政府公示修宪意见公民余文生被拘真相,并放人(目前已有 250 人联署)。 1 月 23 日 ,我们终于看到澎湃新闻对外发布了《北京警方:一男子暴力袭警致两民警受伤,涉妨害公务罪被刑拘》的文章,和一段执法仪录制的视频。经公民辨认:那个挥拳反抗的男子就是余文生,那个首先向余文生强调 “强制传呼,明白什么意思吗?”的国保是石景山区国保队长陆凯就是您。 这个彭湃新闻一出,更似一枚炸弹,把中国人都炸晕了,炸怒了…… 故徐秦急于向你求证如下问题,以尽快澄清真相,尽快平息由于信息不不对等而导致后续更多的误解和愤怒: 1 、彭湃新闻对这一事件的文字介绍和视频证据不对应,是没有经过北京公安审核还是他们故意留有瑕疵,混淆视听,激起公众对北京公安执法的误解?甚至存在更为严重的对北京公安抹黑的嫌疑? ( 1 )文字介绍:“ 19 日当天,公安机关对涉嫌寻衅滋事的余某某依法进行传唤”,视频中确实有一便衣反复对余文生说“你涉嫌寻衅滋事,我们对你依法进行传唤。警方执法记录仪录像显示,民警现场多次向余某某口头宣告传唤措施”。首先,那个口头传唤人是民警吗?民警执法现场为何不穿制服?其次,澎湃出示的这个视频过程恐怖气氛异常浓厚,公众看到的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