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其磊律师:招远王江峰“言论被判刑案”二审进展
(参与网2017年12月20日讯)蔺其磊律师:2017年12月19日8点,我们到招远市看守所会很快就见到了王江峰。他状态不错。
他因网络转发了14条涉及冇泽东,西金平的消息,被招远市法院判刑二年,但上诉期间又不让他上诉随又启动了再审程序。在去掉了原审认定他的消息攻击了党国制度的内容、在认定他有11条消息涉冇和西又增加了三条、在答应不上诉不请律师不上访不申诉就可出去等等情况下,坚定自己行为无罪的王江峰仍被改判为一年十个月。在经历了“抗争式上诉”情形下终于才上诉成功了(具体情形他日后详述啊)。
王江峰给我看了他自书的条理清晰逻辑严谨的上诉状,陈述了原一审判决和再审一审判决在事实上和法律适用上的错误,直言是当地公权对他多年维权的“依法”打压。
随后驱车两个多小时在下午赶到烟台市中院,导诉人员让我联系了该院刑一庭,告知案件在此庭,等候一段时间电话告知案件在该院审监庭。我们又联系了审监庭人员,下来的一位女孩说“把你的代理词给我吧 ”,我说“我是来交手续阅卷的啊”,重新下楼来复制完卷宗后,该书记员说“你尽快把代理词交过来吧”,我说“不准备开庭了吗?我还没看卷呀”,看来,这类案件二审的审判人员很关心的是:快点交辩护意见,其他的就不用说了 。
急促复急促,规定很难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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