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慧:为了孩子后半生的生存 请您伸出援助之手解我之难

(参与网2017年12月23日讯)这是由一起发生在1999年的校园欺凌案引发的医疗纠纷案。

我是受害人尹航的母亲郑建慧。这起校园欺凌案,让一个可爱、活泼、健康的孩子变成为了精神病患者,至今仍在天津安定医院接受治疗!

孩子最初在校遭受到同学殴打后,头部受到创伤精神失常,遂被送到天津心理卫生医院(现在的天津工人医院)住院治疗,诊断是“儿童情绪障碍”。当时天津市和平区法院依据“儿童情绪障碍”的诊断结论判决学校及五名学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经过天津心理卫生医院九个月的治疗,孩子的母亲发现其病情非但没有改善,相反却更加严重!这样,我们遂转至北京安定医院,安定医院诊断为疑似“儿童精神分裂症”。随即,在北京精神卫生研究所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且再无治愈可能。如今尹航已在天津安定医院住院13个年头。孩子的一生就这样被毁掉了!

孩子被伤害后,我一直积极配合医院为孩子进行治疗。可是,孩子的病是什么缘由从“儿童情绪障碍”竟演变为“精神分裂症”呢?这成了母亲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直到2015年4月,天津心理卫生医院终于同意我复印客观病历了。我发现该院在治疗、诊断上存在严重错误!诊断为「儿童情绪障碍」用药却是「氯氮平」——一种治疗严重的、难治的“精神分裂症”的药物!而“氯氮平”副作用非常大,最重要的是该药不是“精神分裂症”病人的首选药物,16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尹航当时才14岁,用药无诊断严重不符……

为了给孩子讨公道,为了对孩子的那份责任,也为了孩子后半生能有一个生存保障,我们就天津心理卫生医院错误的医疗行为向天津市河东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案于2015年7月2日立案。

庭审中被告没有在举证期内举证、开庭被告不带原告病历、病历部分缺失,这就是本案两年半以来仅有的两次庭审情况。本来医疗纠纷案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天津市河东区法院的主审法官却让原告就医疗过错及责任程度去申请司法鉴定。我们明知,该案因被告隐匿证据,致使病历不全,鉴定将有失公允!但,不做鉴定,上次开庭距今都两年半了,主审法官一直以未做鉴定为由拒绝开庭,无可奈何之下,我们只能硬着头皮去申请鉴定。

现如今,我们终于等来了可以鉴定的消息,法院通知我们已经找到「上海润家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但需要我们预付一万六千元鉴定费。

自孩子被伤害以来,只有我们母子相依为命,我微薄的退休金仅够糊口。我的孩子持续住院13年之久,欠下了巨额医疗费,本已入不敷出的我们,面对这么大的一笔鉴定费用,我们一家已无力支付。法院只给我们20天时间,否则将不予鉴定,案子也就审结不了……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此我向社会各界提出援助请求,请好心人伸出您那双温暖的手,为我可怜的孩子提供帮助。

我打算通过小额无息借款方式筹集2.5万元鉴定费及我们母子和律师往返上海进行鉴定的差旅费等资费,借款方式如下:
1、借款金额2.5万元人民币,每份10元人民币;
2、每人自愿认领若干份;
3、借款时间5天(自2017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28日);
4、借款达到2.5万元或时间达到28日时,自然终止;
5、还款期限为本案审结日,每笔借款由郑建慧本人开具借据,到期日由郑建慧本人无息偿还。

恳请您伸出援助之手为我解囊,筹款人郑建慧将万分感谢!

                              筹款人:郑建慧
电话:15602175266
微信号:17702202236
开户行:建设银行
户名:郑建慧
账号:6217000066008475183
                         
                          2017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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