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圣武:我与彭宇华、李明哲案
(参与网2017年11月28日讯)今天是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判决,彭宇华被判7年徒刑,李明哲被判5年。这个判决量刑之重超出了我的想象力。这也再次证明了我们处于一个糟糕的历史时代,而不是一个做梦的“伟大时代”。
我打电话给彭宇华夫人询问情况,通过彭夫人而第一时间得知上述判决结果。彭夫人悲痛欲绝,对如此不公平的判决难以承受。我徒劳的宽慰彭夫人。
我关注彭宇华案,是因为我和彭宇华先生有缘分。彭宇华落难之后,彭夫人心急如焚,希望能够找一个值得信赖的律师为彭宇华辩护。彭夫人联系了我。因为事关重大(涉及“境外敌对势力”),我犹豫了两天,随后欣然允诺为彭宇华辩护。
彭夫人很坚强,但也很脆弱。彭夫人不但要承担照顾家庭的责任,而且要承受父母辈的不理解所带来的压力(父母辈坚决反对聘请律师去“对抗”党和政府)。
没几天,彭夫人告知我收到彭宇华通过国保转送的声明书,声明不聘请律师。我本能的怀疑这个声明的真实性,我怀疑是办案人员为了阻止案件被外界关注而使出的歪招。
我于是准备到长沙市的看守所去会见彭宇华。当我安排好行程准备启程时,彭夫人通知我有情况。负责彭宇华案的国保打电话要求她去看守所见面商谈事情,说如果她去了长沙,将能够面见彭宇华。彭夫人问我该如何办,她担心会是一个陷阱,担心被恐吓。我说我经验并不很丰富,我请教前辈律师后回复你。经大家商量,我最终建议彭夫人去长沙见国保人员。我判断彭夫人只是被叫过去做彭宇华的思想工作,去帮助劝说彭宇华认罪的。我和彭夫人说无论如何都要去,因为如果能够利用办案机关的手见彭宇华一面,也是很好的事情。
没想到,彭夫人真的被安排面见彭宇华,而彭宇华则当面告知了彭夫人不要自行聘请律师,而是接受“法律援助律师”。
彭夫人告知我面见彭宇华的情况后,我便解除了彭宇华案的委托代理关系。彭夫人虽然放弃了聘请我为辩护人,但她完全不信任“法律援助律师”,所以,她经常和我咨询沟通相关情况。
今天,在电话中,我听到彭夫人悲痛的哭泣声,心里非常难过。
以和平的方式更替政府(即推翻政府),是民主的基本含义,而我们不幸而生活在一个将和平的人治罪的国家。
结社是《宪法》规定的中国人的基本人权,而我们不幸而生活在一个组建QQ群、微信群都会被治罪的国家。
祝福彭宇华早日脱离囚牢!祝福彭夫人更加坚强!
祝圣武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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