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丹:关于四川长宁纪功碑诉讼通报声明(5图)



(参与2018年4月29日讯)为保护四川省长宁县《抗战胜利纪功碑》发起的行政诉讼,昨天(2018年4月27日)收到四川省高级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依然判原告谢丹败诉。二审《判决书》中,四川高院也认为被告长宁县政府“答复未加盖印章属于工作不严谨,本院予以指正,建议长宁县政府在今后工作中规范行政行为,更加严格依法行政”。

在此,本原告作如下声明:四川省高级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不严肃,不严谨,是错误和违法的,对于依法行政、依法审判是严重伤害。本原告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严格严厉检查监督各地各级政府机构、审判机关的违法言行,努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此告!

重庆 谢丹
电话:15213281040
微信(佐罗三世):17384700119
2018年4月28日  于重庆

另,2018年2月19日春节期间,拍摄到长宁《纪功碑》正被围挡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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