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淦:开庭前声明



(参与网2017年8月8日讯)言论、出版、宗教信仰、游行、集会,对政府、官员的监督、表达不满等权利,这些都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假设它是真的),赋予和保障的公民权利。更是世界各国所认可和遵循的普世价值。如果因有人行使这些权利而遭入罪,都是这个国家与时代的耻辱,也必将为世人所耻笑与唾弃。叫一个人对行使这些权利是否有罪去作辩护,我认为这是对一个正常人的侮辱。

在中国大陆,若意识形态与信仰与当权者不符,很容易遭罗织“莫须有”的罪名迫害。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在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中,遭迫害的知识分子、八九一代、民主党人、法轮功学员等。到近几年,因捍卫正当权利而遭迫害的公民、人权律师,千千万万遭打击报复的无辜者,他们哪一个是有罪的?几十年来换汤不换药,本质一直没有变。

他们对我的指控,都是这些年大家公开看到的亊。无非是一些言论,写了三个宝典;对无辜受害者的声援与帮助;对胡作非为公权力和官员的揭蕗及行为艺术表达。这些都是一个公民在正当地行使权利。同时,这些公民权利,也是每一个人都应当去捍卫的。

我将被判有罪,不是因为我真的有罪,而是因为我不肯接受官方指定律师;不认罪及上媒体配合宣传;坚决揭露他们对我的酷刑、虐待等各种暴行;揭露检察院包庇、渎职行为。

专案组曾告知我,此案是领导定调,检、法走个程序过场。在我知道开庭只是为了判我有罪而演出的一场闹剧的情况下,本人不对我所言所行作辩护。无罪的人无需为自己辩护。

另外,在公安各种程序违法、酷刑、虐待、侵占我财物、强迫我采访、强迫我放弃自己请律师的权利,这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査处情况下,开庭没有任何意义。

我知道将被重判,但我永远不会为自己的所做所为,及今天的选择而后悔。只为连累家人,只为自己做的太少,而愧疚自责。民众的声接与支持,律师们的坚持与付出,就是对我最好的"判决”。黑白是非不会被颠倒,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不会因一些人阻挡而停住。那些企图阻挡人类文明进程的人,终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在“伟光正”的残暴统治下,不被“犯罪”都不好意思。再不“犯罪”我们都老了。被判颠覆中共政权罪于我是莫大荣誉,在争取民主自由、捍卫公民权利的征途中,一份出自独栽专制政权的有罪判决书,就是颁给民主自由战士的一座金光闪闪的奖杯。

我拒绝辩护,仅借此机会感谢颁奖!谢谢!;

声明人:吴淦(签名)

二0一七年 月 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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